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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

(簡稱「網路和事佬」),專為網路拍賣提供交易糾紛的判斷。

一、 網路拍賣爭議處理中心 簡介
  網路拍賣爭議處理中心,是由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(以下簡稱「本會」)建置的公益服務平台(以下簡稱「本中心」),用來處理網路拍賣爭議,網址為http://c2c.nca.org.tw/,凡是在本會認可的拍賣網站交易,買方遇有商品瑕疵問題,向賣方抱怨、向拍賣網站投訴,都得不到解決,可以使用本中心提供的網路拍賣爭議調處服務。

網路拍賣爭議調處是一種公正的調處制度,由專業的調處委員提供公正的判斷,但是,在調處委員判斷前,仍會提供7天協商期,由買賣雙方再做一次協商。

網路拍賣爭議調處只對商品瑕疵爭議提供判斷,目前尚不對買賣雙方收取任何費用。

 
二、 使用「網路拍賣爭議調處」須知 (詳情請閱「網路拍賣爭議調處規則」)
請仔細閱讀下列事項,再決定要不要使用「網路拍賣爭議調處」服務:
  (買方方面)
  1. 您買的商品有瑕疵,才能申請。
  2. 我們會通知賣方,和您在線上協商;如果賣方置之不理,本中心會以拒絕協商作理由,結束申請案,並以副本通知拍賣網站,請您諒解﹔因為雙方都樂意接受調處,我們的委員才有下判斷的權利。
  3. 您在本中心的帳號就是您在拍賣網站使用的帳號。
  4. 申訴內容限定在200字以內,請務必依照網頁指引,簡要敘述。
  5. 本中心會提供:進度查詢、密碼查詢,但仍請您保存相關資料,程序進行中您可以隨時上網撤回申請。
  6. 賣方同意接受調處7天內,如果無法達成協議,本中心調處委員會下判斷。
  7. 如果沒有依照專家判斷履行,或申請內容虛偽,日後本中心得拒絕提供服務,當事人並可回拍賣網站給予對方負面評價。

(賣方方面)

  1. 您在本中心的帳號就是您在拍賣網站使用的帳號。
  2. 我們接到買方申訴時,會通知賣方,希望賣方在7日的線上協商期間,能妥善處理。
  3. 賣方同意接受調處以後,就無法撤回同意。
  4. 回應申訴時,內容限定在200字以內,請務必依照網頁指引,簡要敘述。
  5. 如果期間內仍然無法達成協議,本中心調處委員會下判斷。買賣雙方必須要依照調處委員判斷履行。
  6. 如果沒有依照調處委員判斷履行,日後本中心得拒絕提供服務,當事人並可回拍賣網站給予對方負面評價。
 
三、 重要提醒
 
  1. 買方、賣方都必須事先同意接受本中心調處服務,程序才會開始進行。
  2. 請先閱讀調處問答說明、調處委員名錄、調處流程並對本中心調處判斷的制度有信心,才使用此制度。
  3. 本會指派的調處委員所作判斷,本中心予以尊重,恕不接受複查或異議。
  4. 請雙方儘量以平心靜氣、相互退讓作為協商基本態度﹔如果使用粗暴、謾罵或其他明顯不當的用語,經委員線上制止未改善,本中心將列為不受歡迎帳戶,得拒絕提供該帳戶的服務。

引用

http://c2c.nca.org.tw/chhtml/newpage.asp?cid=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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